|
性质:
本公司是经县政府批准设立的机构,依法注册,自主经营,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宗旨:
在保证担保资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依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为符合本公司担保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信用担保和配套中介服务。力争探索出一条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路子,从而促进我县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经营原则:
以安全性、合法性、有效性为基本准则,坚持市场化运作、资本保值经营、控制风险、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经营原则。
担保对象:
在广德县注册成立的各种所有制中小企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出口创汇型、技术创新型、专业配套型、环保型以及从事“小而专、小而精、小而尖、小而特、小而优”产品生产并成长性强、发展潜力大的予以重点支持。
担保业务品种:
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挖潜改造资金担保、科技三项费用担保、外贸出口基金担保、综合授信担保、合同履约担保、上市融资担保、小额委托放款、融资顾问咨询。
初步受理条件:
1、申请企业重点为生产型企业和科技型企业。
2、 申请企业要求技术新、有市场、信誉好并具有二年的经营业绩。
3、申请贷款为短期(一年以内)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不承担外汇贷款担保。
收费情况:
1、手续费:对通过担保公司初审的项目,企业按《所需材料清单》提供文件资料,并交纳担保手续费。手续费为申请担保金额的3‰,目前一律预收500元(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余额待签约后与担保费一并收取。手续费一经交纳,无论最终是否获得担保贷款,均不予退回。
2、担保费:担保公司与企业、贷款银行及反担保人签订相关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被担保企业向担保公司交纳担保费。一年期内的担保费按实际担保贷款金额的同期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50%收取。
合作银行:
广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