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投资项目的科技含量、投资规模大小、内外资等具体情况对出让地价给予不同程度的优惠。我县属于十三类地区,目前国土资源部对我县规定的最低出让地价为6.4万元/亩。
对投资新建工业项目,实行土地优先预审、优先报批,生产用地应按基准地价出让(基准地价是政府对城镇土地或均质地域及产业、住宅、工业等土地列用类型分别评估的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是分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