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程序
①申请;
②受理;
③审核;
④备案;
⑤出具备案文书。
(2)提供材料
①投资额大于10万元而小于300万元的,提供《广德县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一式5份;
②投资额大于300万元的,提供《《广德县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一式5份和《项目备案报告》一式2份。
③投资额小于10万元的,可减免备案程序。
(3)承诺时限
资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结(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项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