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投资、限制类发展或非生产性基建项目的审批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5-08  

1)程序

①申请;

②受理;

③审核;

④核准;

⑤出具批准文书。

2)提供材料

①项目建设单位提交《项目建议书》一式2份;

②环保、国土及有关行业(规划、林业、安监、消防等)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预审材料一式2份;

③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④建设单位提交的项目立项报告。

3)承诺时限

资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项目除外)。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安徽省广德县招商局 单位地址:广德县桃州南路(景贤街29号)
电话:0563—6021602 传真:0563—6022210 电子信箱:web@gdswzs.gov.cn
技术支持:安徽勇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广德电信提供带宽支持
备案序号:皖ICP备060068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