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程序
①申请;
②受理;
③审核;
④核准;
⑤出具批准文书。
(2)提供材料
①项目建设单位提交《项目建议书》一式2份;
②环保、国土及有关行业(规划、林业、安监、消防等)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预审材料一式2份;
③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④建设单位提交的项目立项报告。
(3)承诺时限
资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项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