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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资企业或个人办理进出口经营权的程序
1、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办理部门:省商务厅(省政务中心窗口)
申报资料:①申请表;②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承诺时间:5个工作日。
注:本项目不收费。我局可提供申请表,也可为企业代理。
2、变更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办理部门:县工商局和县国税局
3、海关注册及电子口岸的办理
申报资料:①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②营业执照;
③国税登记证;④组织机构代码证;⑤章程;⑥银行开户证明;⑦企业公章、法人章、报关章;⑧海关领取表格填写。
注:①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
②芜湖海关注册后,再携上述资料到合肥海关办理电子口岸。
4、出口退税注册
办理部门:县国税局
申报材料:①税务登记证;②营业执照;③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④海关注册登记证;⑤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⑥办税人员身份证;⑦公章。
5、外汇核销注册
办理部门:宣城外汇管理局(市人行大楼6楼)
申报材料:①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②海关注册登记证;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营业执照;⑤公章。
注:以上相关部门申报资料仅供参考,以各部门要求为准。
(二)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自动享有进出口经营权
外商投资企业经商务、工商部门审批、登记后,持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直接到海关办理备案注册和电子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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